适用对象

在宝鸡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,包括本人或配偶购房,涵盖新建商品房、二手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拆迁安置房等情形。

提取条件

  • 所购住房为自住性质,且在政策规定时限内(多数城市为购房后 2-3 年内)
  • 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,未超出提取次数限制
  • 购房行为真实、材料齐全,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为准

提取额度

宝鸡购房提取额度一般不超过购房实际支出(如首付款),在账户余额上限内提取;若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,也可提取用于首付或按还贷情形提取。具体额度与时限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,我们不承诺具体金额。

所需材料

  • 本人身份证与公积金联名卡
  • 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
  • 首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(购房提取)
  • 婚姻状况证明(配偶购房或共同提取)
  • 贷款合同(贷款购房情形)

办理流程

  1. 确认购房情形与购房时限
  2. 准备购房合同、发票等全套材料
  3. 通过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或受托银行网点提交
  4. 审核通过后资金到账,以中心审核为准

常见问题

Q: 二手房能提取吗?

能。二手自住住房同属购房提取范围,需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,具体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。

Q: 提取后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?

账户余额减少可能影响贷款额度计算,建议先测算额度再决定是否提取,具体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为准。

Q: 组合贷(公积金+商贷)怎么提?

组合贷购房可就公积金贷款部分按还贷情形提取,商贷部分按规定提取,具体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。